【实用】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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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高一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我的高一作文合集八篇

我的高一作文 篇1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我的高一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便是李白。为什么喜欢他?我有很多原因,也许是因为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也或许是因为他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诗;但更多的或许是因为他那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气魄。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有“诗仙”之称,贺知章对对李白的评价是“此谪仙人也!”李白生活的时代是唐王朝最为繁华的时期。少时的他接受儒家教育博览诸子百家,喜欢剑术,擅长作诗。怀有伟大的政治理想。他不屑科举,漫游求仕,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的才华会被人发现,得到重用。

终于凭着出众的才华的名士吴筠举荐。得到任用,李白名动一时,唐玄宗器重有加。虽然此时的李白得到了任用,然此时的唐玄宗已不再励精图治。虽然任命他为翰林,但却只是为了为其歌功颂德。李白胸怀大志,骨气凌人,他畏权贵。这样的李白无疑成了奸臣排斥,残害的对象。终于因小人谗言,李白失去了玄宗的信任。这时的李白终于感觉到政治理想的破灭,又担心自己再次遭遇不测,于是他终于上书朝廷。唐玄宗以“非廊庙器”恩准了李白的离开。李白离开了这个可以使他实现抱负的地方。

在这后来发生了许多事,他不断的穿梭在各个地方,生活困窘,心绪愤懑。但是,此时的他仍旧相信,只要有才华就会有被任用的那一日。安史之乱爆发,李白被以平乱为名,争夺天下的永王李璘请出参加幕府。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永王被肃宗消灭,李白也因此下狱浔阳。后来出狱后被流放到夜郎,行至巫山,遇赫放还。上元二年,听说李光弼率军征讨史朝义,李白便当涂北上,请婴杀敌,可是却因病返回。次年,病死。

这些几乎就是李白的一生。也许生于盛唐是他的幸运,然而他始终没有遇见明君。空有满腔抱负,却报国无门。他一生自信,只要有才华,就总有一日会被重用。可是一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仍旧没有得到重用。

李白的一生何尝不是失意呢?然而他内心的苦闷却无人知晓,他只能借用诗歌来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我同情李白,同情他的满腔抱负。我喜欢这位一生坎坷却始终不得志的诗人。

我的高一作文 篇3

月下起舞弄影,唯我独欢。其实,我是一个喜欢强说愁的女孩。

我的内心有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冷酷。我是一个喜欢把忧愁烦恼倾诉于文章的孤独者,我满怀的惆怅唯有记忆的笔才能详叙。我的骨子里,透露着不可一世的傲然。我也喟叹入世的无奈,我也嘲弄人生的无常;我也感伤时光的渐远,学业毫无转折。

其实,真实的我是一个懂得忧愁抑郁的纠纷,却不懂坎坷沦陷以后该怎样重生的人。或许,我天生是愁情的种子。

有人曾说:“若一个人不能放开胸怀,反而耿耿于怀,必然不懂自己,亦或是谁是真正的自己”。我也曾多次问自己,真实的我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自己。然而经历了一次一次失败的创痛,我幡然明白,我的确很平凡。柔弱的内心却有着叛逆的倾向,我不再在这个有趣的年代憧憬无趣的梦;我不再是坚守一个承诺永不变的安份女孩。

往事不可追。真实的我是一个经不起失败的人。我懦弱,我无能。我曾想过,与其这样惨遭失败,久久难以回转,还不如干脆放弃我孩提时的诺言。我怕极了失败,仅剩的时间不足一个四季的轮回。我却要在这段时间里付出更大的代价来挽回今日铭刻在我记忆里的惨局,我竟然面对失败是这样的怯弱。

也许仅仅这点还不够来定格一个真实的我。我也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我也有着幸福而感动的瞬间。

除了悲恸的时间,我也有着快乐烂漫的回忆。真实的我又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的平庸者。的确,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孩。我拥有欢悦的岁月,我喜欢别样带有浓郁基调的歌曲,伴着深沉伤感的情调。总之,真实的我是一个有着不真实梦的人。

我看似快乐淡然,实则忧郁多愁。

忧愁伴我在,快乐随我生。这则是真实的我。走过岁月吞噬的沧桑境地,一路欢乐浸渗着无言的叙说。原本有勇气,有胆识超越别人,战胜自己的我,现在面对失败,战战兢兢,一贯逃避。怯弱的连我自己想要摒弃我自己。

虽说我是一个身无忧点的平凡者,但我并不平庸。哭过之后,我依然会装作满不在乎,有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乐观与自信。

我的高一作文 篇4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的高一作文 篇5

每个同学都有同桌,同桌是冤家,也是朋友,我就有过这么个同桌。

我的同桌是个女生,她身材瘦小,总是笑嘻嘻的,在班上人缘特好,还有三个闺蜜,每天她们都粘在一起,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气女侠”,因为她总爱打扰我。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我在书上做笔记,而我同桌呢?一个劲地故意在一边摇我的桌子,不让我做笔记。“哎哟”我大叫一声,因为她摇桌子,我的笔不小心在书上划破了一道横,我怒火中烧:“哇!好讨厌呀!打扰我写笔记,还搞破我的书!哼,你这个‘害人精’!”听了我的话,她竟然还在一边嘻笑,完全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时我真是对她无语了,心想:我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呢?

我多次跟老师提出换同桌的话题,可是老师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里。也真是晕了!

转眼间,新的学期开始了,我开始发现这个“害人精”的优点了:尽管她很讨厌,但是她很善良。有一次,我上课时,发现笔袋忘记带了。我向周围的同学借文具,由于我跟同学之间的关系不好,他们都不愿意借。我万般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向我的同桌借。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她竟然不计前嫌,毫不犹豫地借给我笔和一些文具。我奇怪地问她:“我以前对你说了那么多坏话,你应该不理我才对呀!可你竟然……”她又是嘻嘻一笑,开心地回答道:“因为我们是同桌呀!你不是也帮过我吗?”听了她的话,我惭愧地低下了头,现在才感觉到她是一个善良的同桌,我要倍加珍惜这份难得的友谊。从此,我们不再发生争吵了。而且,我们还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调换座位的时候,我和她分开了。这突然的分离使我很不习惯,心中对她一直放心不下,因为我从她那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这就是我淘气又善良,可恶又可爱的同桌,你们能猜出她是谁吗?

我的高一作文 篇6

十年后的我?噢应该是个……对!我应该是个记忆专家。

我会开一家小店,“记忆专家开小店?”你可能会觉得可笑,听我说,我的'小店出售的记忆。

这是个充满温馨的小店。一个玻璃橱窗中,是一个个装着各种颜色的记忆的小玻璃瓶。瞧,那粉红的,是个关于硬化的记忆;那深蓝的,是个老渔夫关于大海的记忆;还有那淡黄色的,是……每天,明媚的阳光洒进小店,为每一个记忆镀上一层金黄。

我要把一瓶金黄的记忆卖给一个失去孙子的老奶奶,让他有一个夕阳下拉着小孙子回家的记忆;我要把那瓶翠绿的色的记忆卖给一个盲校的小姑娘,那是个充满生机的春天的记忆,他一定能把那篇《春天》的作文写好;我要把最后一瓶关于母爱的记忆送给常经过店门口的流浪儿,在下雨时,他也许会想起以前下于是老妈总会为他撑起一片无雨的天空。

也许,有着一份看大海的记忆而没有感受过海浪轻轻拍打着你的脚的经历,并不是太完美,但这对一个失去脚的小男孩来说无疑于为他思想插上了翅膀;也许流浪儿想起老妈为他打伞,虽然雨淋着,被冻得发抖,但他的心却是热乎乎的;也许……

我只想把记忆卖给需要帮助的人,绝不卖给那些钱袋里装着大把的钱,却还想得到一个富翁的记忆的人,以为他不需要!

十年后的我,将用心经营这个记忆小店。

我的高一作文 篇7

夜间,这条幽静的河堤走廊上,有一家三口,嘻戏慢步,对我而言,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莫过于此。我看了看我的妻儿,后若有所思的昂起头对着残月,对这三十多年做了个总结——我是苦难神的儿子,幸运神的轮回。

早晨,我与周公西湖亭内拼杀棋艺,忽然天崩地裂,乾坤异转。我幽怨的撑开双眼,但看到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眼中的幽怨随之飘散,代换而来的是哪无尽的慈爱,我把他拉到我的怀中,狠狠的亲了几口。我快速的穿衣洗漱,走进客厅,看到贤惠的妻子和那诱人的早餐,还有我那可爱的小儿子,此时此刻我觉得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吃完早餐,她要上班就先行一步,碗筷的事情也就包给我了,洗完碗筷后慢悠悠的送着儿子去上学。送完儿子后我也急忙赶往摄影棚开拍我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部作品,当然我也就拍了那两、三部,拍的少并不是因为我导术不行,反之——超然心仪。我导片存在一个原则:只拍历史片和由小说改编的作品,当然小说是我写的,也不是没有例外,只要能颤动我灵魂的瑰宝,我都为之拍摄。

“孙导早。”“孙导好。”“孙导好。”“导演好。”······一阵阵问候声钻进耳蜗,我微笑的点点头“换装,准备开拍。”刚开拍时,总是有忘词笑场的,我不知卡了多少次,骂了多少遍。最后实在没法拍了,就停场10分钟,要他们歇息喝口水,再好好的看看剧本,我也开始讲故事,引诱他们入戏;开拍后有的老资演员已入戏,有了第一个,那就有第二个,第三个,后几乎没有卡片。我盯着画幕,看着那场景,听着那言语,一幕幕画面在我心头回放,我那不争气的泪水早已滴涌。她与那些所谓的明星先比,少了分姿色,缺了点心机,但、她爱我,在我眼中她是最美的女人。

她虽然没有妖娆的身姿,倾国的容颜,但她有一颗圣洁的灵魂和慈爱的心。

啊!还有六个月多就是我们结婚八周年庆,从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给她送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所以我决定把我这一生中最后一部作品送给她。这个周年庆过完后我也将退出这个交易成风的圈子,一心写我的小说和看我那不足五岁的儿子,要孩子快乐的长大,这也是我儿时的一个理想。

我的高一作文 篇8

青春散落了一地,如同妖艳的玫瑰,你明知它带刺,却甘愿为它留下一抹嫣红,而后染红了你的世界

——题记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过去的事情能再重来一遍就好了。只是,任何事情前加上如果两个字,就等同于痴人说梦话,现实永远会残酷地扼杀了你的如果。

我认识她,在很久以前,说不清有多久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般久远。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很是不可思议。那天下午,我气喘吁吁地跑到街尾的奶茶店里,边喘气边说:“帅哥,来杯珍珠奶茶。”

“哦。”她应了声。

过了几分钟,她把奶茶送到我的面前,嘴角扬起了微笑,淡淡的说:“给,还有,我是女的。”我顿时语塞,这,这事能怪我吗?她留着一头露耳的男生头,穿着过于中性化,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刚刚是背对着我的。“这,这不好意思哦。呵呵。”我傻傻的笑了笑,用来掩饰我内心的尴尬。她耸了耸肩,说:“没事,我叫晴,你呢?交个朋友吧。”

“哦,我叫玲,很高兴认识你。”我微笑着说。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晴,她长的其实很漂亮,但她打扮得太像男生了,有时我都会把她当成男生。就是因为这一点,才发生了那件事。有一天,我们两个去公园玩。走进公园里,一群坐在石凳上的小混混的对话就传到我们的耳边。“你们看,她们多恶心。唉,同性恋,真可怕。”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对啊,好恶心,我要吐了,她们的手还牵着。”又有一个混混附和地说。我听不下去了,我受不了他们的冷嘲热讽,我跑到他们那里,生气的说:“喂,混蛋,你有病,你才是同性恋呢。”“小妹,别生气嘛。我可是不歧视同性恋的。但是,我拜托你们别出来外面,这样可是会吓到别人的。”那个人说完之后,周围的小混混都在笑。望着他们的嘴脸,我被气晕了,我说:“牵手又怎样,我还有更厉害的呢。”我把晴拉到我面前,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吻了她的脸颊。那群小混混大叫了几声,就识趣地走了。之后,晴蹲在地上,她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我把她拉起来,抱着她说:“晴,别哭,我不喜欢看你哭。”“玲,对不起,对不……”晴一边哭一边说。

之后,晴就再也没有留男生头了,她留起了长发,再也没有穿过以前那些中性的衣服,反而换成了漂亮的长裙子。即使这样,她仍然是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仍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一起听歌,一起买衣服。但是,越美好的东西越容易消失,而我们却不能做任何事情来挽留它,于是,它散了,它溜了,它离我们而去了。

依旧忘不了那天,你对我说你要走了。我听后,心里顿时慌了,我哭着对你说可以不走吗。你没说话,你只是一直无奈的摇头,最后,我俩都抱着一起哭了。

最后,你走了,你还是走了,在那个飘着雪的冬日里,你离我而远去了。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回忆那段日子。青春就在那时从我的脚下飘过,远去了。然而,在最后,我懂了,我回不到以前,就如同我永远都触不到行云流水般的青春。